央廣網北京2月12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情帛琉人節快到了,“你送我什麼禮物啊?”“你想要什麼禮物啊?”這樣的對話一定會出現在很多情侶、戀人、夫妻之間。玫瑰花、巧克力、親手編製的圍巾,都可以表達心意,鑽戒、珠寶、豪車、房子,也是有一定經濟實力的人表達愛意的方式。
  今天,北京二中院通報,近三年,法院共審結101件涉及商務中心非婚贈與的民事案件,從2011年審結23件,到2013年審結46件,總體呈逐年上升趨勢。法官提示公眾,戀愛“豪贈”需要理智,以免昔日“感情債”變成今日的“金錢債”。
  說起戀愛“豪贈”,“非誠勿擾”女嘉賓孫某返還寶馬車案最為典型,鄂某與孫某在“非誠勿擾”節目相識,戀愛期間,鄂某為孫某購買了一輛寶馬轎車,分手後,鄂某起訴要求孫某返還近30萬的購車款。一審法院認為,寶馬車屬貴重物品,與戀愛期間的男女朋友為促進情感、表達心意而贈送的一般性禮物有所區別,具備彩禮性質。雙方未能締結婚姻,孫某應返還大部分款項。後經二審法院調解,孫某同意將寶馬車返還給鄂某。北京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長婚禮企劃左峰說,這樣的“豪贈”在生活中並不少見。
  左峰:比方女方說有一個購車指標,或者原來有輛車,想換輛車,男方很大方,包括我們曾經處理的住商不動產,一輛英菲迪尼七八十萬多萬、奔馳,一百多萬,都有。這個時候一定要理智,戀愛中的一方容易頭腦發熱,不要過於衝動,把一些很貴重的東西送給對方,然後再反悔。這樣對各方都不利。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一方要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所以,戀愛期間送的東西,是不是具有“彩禮”的性質,跟能不能反悔要回有直接關係。老外門間某與中國女子朱某戀愛期間,分兩次向朱某賬戶匯款共計7.9 萬美元。分手後,門間某向法院起訴要求朱某返還這些“彩禮”。可是法院審理查明,這名老外結婚後一直有配偶,最終ssd固態硬碟優缺點駁回了他的訴求。
  左峰:如果他說是戀愛期間借的,或者做生意用,這種說法就說不清了,但他恰恰說是以結婚為目的送的,那你都有配偶了,還結什麼婚啊?自己說的肯定就站不住腳了。
  大額錢款、名車、名錶、名貴珠寶、甚至上百萬房產……戀愛中的“豪贈”已非個別現象。當事人在戀愛時不會想到有朝一日會與昔日卿卿我我的戀人對簿公堂,因此搜集、保留證據的意識較差,很難提供相應證據證明案件關鍵事實。法官侯晨陽支招兒,微博、微信、短信、郵件……可別因分手嘔氣急著刪除。
  侯晨陽:書信來往,還有一些即時通訊工具、照片,一些比較親密關係的證據,只能是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法官提示,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因此,任何借戀愛、婚姻索取財物的行為,法律均不予保護。  (原標題:戀愛禮物貴致分手歸屬紛爭多 法院:“豪贈”需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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