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須蟲(湖北 公務員)
  太平間是死者火化入土前的必經之地,記者採訪發現,一些醫院和殯儀館的太平間卻發生異化,從寧靜之地變質為“扒活人一層皮,發死人身上財”的圈錢宰人之地。“要看最後一眼,先交2萬元押金”、“不買貴的,就是不孝”,種種亂象背後,凸顯政府的監管漏洞和基本公共服務缺位。(4月3日《新京報》)
  殯葬服務亂象由來已久,原因在於:一者基本公共服務的缺位,只能依靠社會化服務來填補,由於諱死的行業特點,極易於淪為少數人把持的特區,甚至是牟取暴利的手段。二者親屬被風俗與道德所裹挾,人死為大,風光操辦滿足異位的“孝”的心理,失卻了對圈錢宰人的議價功能,明知不合理也只有咬牙讓人宰一刀。
  殯葬服務亂象是社會轉型必然的產物,人口城市化加快,親友互助式殯葬服務已然式微,剛性的需求轉向市場釋放。然而,由於殯葬服務行業的特殊性,難以形成充分的市場競爭,基本民生不免受損。基於此,將殯葬服務納入到公共服務中越來越成為社會共識。
  而問題的難點則在基本殯葬服務怎麼提供,如何發揮價格的導向作用?不少地方都曾對殯葬服務的許多項目實施了政府定價,同時對一些特殊人群實行了減免服務,試圖通過規範社會服務來彌補公共服務的不足。然而,效果並不明顯。之所以如此,問題就出在了民政部門既做了相關服務的組織者,也做了監管者,角色的交疊,反而讓他們坐在了商家的板凳上。
  其實,基本殯葬服務並不意味著一定需要免費,而在於如何合理髮揮服務的議價功能,更好地實現供需對接。在現行的保障體系中,喪葬費是養老保險制度中的一個選項,隨著保障的完善還將實現人群的全覆蓋。
  首先,將居民死亡後的基本殯葬服務的購買,由親屬買單變成了機構買單,形成三方機制,相互制約;其次,民政相關機構成為了純粹的服務供給者或者組織者,公共財政只需要在共性的基礎投入給予保障;第三,基本殯葬服務建立在普適性的需求上,對服務的項目與標準進行打包,並提供“一站式”的服務,有助於防止大操大辦,促移風易俗,把居民從盲目的攀比中解放出來。可見,基本殯葬服務該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打通與公共服務“最後一米”的通道。  (原標題:基本殯葬服務應納入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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