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31日消息(記者吳喆華 韋雪)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下午,浙江省東陽市委市政府新竹買房新聞辦公室的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吳英代理人藺文財涉嫌誣告陷害罪,吳英父親吳永正涉嫌誣告陷害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兩人均已被東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相關案情仍在調查中。
  7月26號,網上一則“吳英申請資產處置小組組長迴避”的報道吸引了眾多輿論的關註。報道稱,此前,吳英在看守所被羈押期間,曾通過書面方式舉報東陽市副市長陳軍向其索賄十幾萬元。那麼,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及其代理人藺文財被刑隨身碟事拘留和吳英的舉報到底有無關係呢?
  吳英的妹妹外接式硬碟吳玲玲告訴記者,父親吳永正前天下午和朋友去諸暨辦事,大概在三點到六點之間與家人失聯。
  吳玲玲賣屋:他是大概三點回來的,六點我小姨夫給他打電話就打不通了,我們覺得很可能這時候就被警方帶走了。
  吳永正租住在東陽市解放路與環城北路的一幢單身公寓。吳玲玲說,前天晚上有陌生人出現在吳永正膠原蛋白的房間。
  吳玲玲:八點半的時候,我爸有個朋友去找我爸,去了電話打不通就上去找,發現有兩三個人在裡面,有照相機的支架,我們懷疑昨晚就已經有人搜查過來了。
  吳玲玲說,即便昨天上午警方來詢問,也沒提吳永正被刑拘的事情,昨天下午,她也是通過網絡獲知的吳英的代理人藺文財以及父親吳永正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消息。
  據瞭解,吳英的代理人藺文財曾於7月22號下午5點左右會見了吳英,吳英給他親筆寫了一封情況說明,原文如下:“我叫吳英,今天回憶我以前向看守所遞交過檢舉材料,其中被舉報人有原財政局副局長陳軍,理由是他向我要過約十幾萬元錢,他不應該作為處置我公司財產的負責人。”藺文財當晚接受中國之聲記者韋雪採訪時說:
  藺文財:陳副市長陳軍,曾經是吳英的被舉報人,他管吳英要過錢,吳英給他送過十多萬塊錢,吳英被抓之後就舉報了,在看守所期間,紀委去調查過,沒弄出頭緒來,所以今天(22號)吳英親筆給我寫了說明書。
  7月23日,吳英通過代理人藺文財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東陽市委、市政府遞交了“要求組長陳軍迴避申請”。
  對於吳英的舉報,7月26號,東陽市稱對此高度重視,立即進行深入調查,並向吳英本人核實。確認:吳英案中,東陽市副市長陳軍未涉及受賄問題。陳軍已就吳英、藺文財誣告一事向公安部門報案,有關部門已著手調查。
  記者昨天下午聯繫了東陽市政府新聞辦、東陽市委宣傳部、東陽市公安局政治處,各部門均表示目前能透露的內容僅僅是“東陽發佈”的內容,關於吳英父親、代理律師被抓是否和吳英舉報有關,涉嫌誣告陷害罪的對象是誰,都未做出說明。東陽市公安局政治處一位工作人員說。
  東陽市公安局政治處:首先這個微博不是我們東陽公安發的,是我們東陽市政府發的,發的平臺叫東陽發佈,現在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我這邊沒法告知你更多的內容。
  吳英的妹妹吳玲玲認為,父親和代理律師被刑拘,和吳英舉報東陽市副市長有關。
  吳玲玲:我們覺得肯定是有關係的啊,他(警方)上午詢問(吳英妹妹)的時候,就問的這些事情,問舉報的事情知不知道,那你說她還有什麼事情呢。
  吳英的另一位代理律師朱建偉認為,只要不是主觀故意誣告陷害,即便舉報不實,也不能因此獲罪。
  朱建偉:只要吳英檢舉,不是故意誣告陷害他人,不應理解為誣告陷害。
  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早在吳英在看守所被羈押期間,曾通過書面方式舉報多位領導幹部涉嫌受賄,其中包括東陽市副市長陳軍。中國政府大學教授洪道德認為,東陽警方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
  洪道德:第一次舉報屬於正常的行駛公民權利的舉報,但是如果說經過調查落實,最後排除了,(舉報)不成立,第二次就符合了誣告陷害最的第一個條件要求,捏造事實。那麼為什麼對這兩個人進行刑事拘留呢,尤其是對代理人,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代理人不是本地人,為了控制犯罪嫌疑人,目前來看這個拘留還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原標題:吳英案突起波瀾 吳英父親及代理人涉嫌誣告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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